犯罪金额在一万五以下的,都不抓了!小偷劫匪性侵犯通通直接放掉!湾区新政再刷治安下限,警察局长怒怼!
发布于: 2017/12/06 9:20 am 更新于: 2017/12/06, 10:55 am
今年以来,加州一系列关于治安的新政策一次次突破下限(详情请看:还嫌加州不够乱!?释放性罪犯,枪支重罪轻判, 犯罪也不用进监狱...议员们都疯了吗??)。现在,Santa Clara县的一条新政又一次突破了底线,简直让人三观尽毁:该县新指导方针规定,刑事轻罪misdemeanor的逮捕门槛(arrest threshold)从原来的5000元上升到15000。也就是说,以后居留状金额少于15000的嫌犯,都不能逮捕,要直接放人。

根据Santa Clara县的这份新指导政策,之所以会提出这个金额的提升是因为现在罪犯太多,监狱已经人满为患,资源严重不足。所以在嫌犯犯罪后到上庭期间,只要不超过一万五这个金额,要求警察只开一张罚单,然后移送法庭等候解决,但是不能抓他们,要直接放人。这样,就可以减少因为轻罪而被关押的人数,美其名曰“重设工作优先次序”。
该县的副县长Garry Herceg还强调,这个新政针对的是轻罪,而轻罪在大多数县本来就不会要求逮捕。轻罪在美国法律的定义中,一般包括寻衅滋事,干扰治安,偷盗抢劫,醉酒驾车,家庭暴力,交通违法,贩卖毒品,性犯罪等等。他表示,对于其他犯罪,各市警方还是可以自由逮捕他们想要逮捕的犯罪分子。
但是,这个新政,却遭到了San Jose圣荷西警察局局长Eddie Garcia的怒怼。
Garcia说,新政简直就是刁难警察。难道在执法和决定追捕可疑的危险分子之前,还要先停下来算算这个人的居留状金额会不会超过一万五吗?难道不是应该让警员按照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应该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人进行逮捕吗?这不仅会给社区居民带来潜在危险,更会给他们发出一种政府没有在认真对待居留状金额的错误信号。
新政发布后,这位铁腕局长立刻给自己所属的部门发了一份备忘。备忘指示圣荷西的警员仍然可以依据自己的判断来进行逮捕,不需遵守新政方针的金额。只要警察觉得羁押一些人可以保证社区的安全,他们就可以这样做。
而且,跟武器有关的犯罪在圣荷西都会被强制逮捕,无论居留状金额多少。“强制没有灰色地带,我们不是在用枪玩游戏,”他说。
不过,Garcia的这番言论并没有得到副县长的支持。副县长说,这个居留状金额的标准已经30年没有变过了。如今通货膨胀之下,之前的保释金标准已经不适用了。新政将可以保证减少因为盗窃,抢劫,毒品有关的轻罪犯罪嫌疑人多次重复入狱。因为就算是他们入狱了,上了法庭后按照加州现在的政策, 也未必会被判有罪,最后还是得放掉,白白浪费监禁预算。既然“最终要释放他们,又何必非要把他们关在监狱里两三天呢?”他说。
但是,很多警界人士和社区居民却支持Garcia的主张。旧金山前警察局副局长Jim Dudley就认为,新政会让警方的执法难度再进一步加大。这会造成抢劫犯,盗窃犯更加有恃无恐。反正犯了罪也不会被抓,这等于间接鼓励他们,讲给社会造成严重的治安隐患,带来严重后果。
来说说,对于这个新政你怎么看?